中國食品安全報訊(何正君 陳嘉 記者馮瓊)近日,由重慶市、成都市、武漢市、長沙市、昆明市、南寧市、貴陽市7個城市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聯(lián)合制定的《中西部七城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簡化登記材料開展外國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互認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發(fā)布。
《試點辦法》明確,從2025年2月1日起,7個城市推行外國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互認,有效至2027年1月31日。對已在試點城市設立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外國投資者,只要主體資格證明在有效期內(nèi)(有效期為一年,從獲得公證文書之日起計算),如再到其他試點城市開辦企業(yè),只需提供已設企業(yè)受理地登記機關(guān)檔案部門出具的加蓋檔案證明章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或該登記機關(guān)出具的已收取主體資格證明原件的證明,及經(jīng)公證認證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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